文|安小羽
痛苦常常被我们视为一种不请自来的遭遇,是命运强加给我们的不公。然而,当我们更深入地审视内心世界,会发现一个令人不安却又解放的真相:在某些时刻,痛苦并非被动承受的厄运,而是我们主动选择的位置和姿态。
这种“选择”往往是无意识的,它隐藏在我们应对世界的复杂方式中。
我们有时会选择留在痛苦中,因为熟悉的痛苦比陌生的自由更让人安心。那个反复抱怨工作却年复一年不肯辞职的人,那个深陷糟糕关系却始终无法离开的人,他们或许并非缺乏能力,而是在潜意识里与自己的痛苦达成了某种契约。已知的痛苦,尽管难熬,却是可控的、可预测的;而未知的改变,则充满了不确定性和风险。存在主义心理学揭示,面对自由及其伴随的责任,我们会产生“存在的眩晕”。此时,退回到痛苦的舒适区,反而成为一种逃避自由的方式。
痛苦还能成为我们构建自我认同的材料。当“受苦的我”成为我们熟悉的身份时,放弃痛苦反而意味着自我的瓦解。我们编织出关于自己的叙事:“我天生就是不幸运的”、“我不配得到幸福”——这些故事逐渐成为我们理解世界的框架。打破这个框架,即使意味着解脱,也首先会带来身份迷失的恐惧。于是,我们宁愿做确定的痛苦者,也不愿做可能幸福却不确定是谁的陌生人。
更微妙的是,痛苦可以成为一种无声的武器,一种隐秘的权力。当语言无法获得预期的关注时,痛苦本身就成为最有力的宣言。它构筑了一道无形屏障,让亲近的人必须小心翼翼,让整个世界都要为这份痛苦调整步伐。在这样的关系中,痛苦不再是软弱的象征,反而成为影响和控制他人的有效手段。
而最具解放意义的洞察在于:我们对痛苦的解读方式,本身就是一种选择。维克多·弗兰克尔在集中营的极端经历中发现,“人可以被剥夺一切,除了一样东西——最后的自由:在任何特定环境下选择自己态度的自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可能无法选择,但你如何诠释它、如何回应它、赋予它什么意义——这些永远在你的选择范围之内。
认识到痛苦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选择,不是要对受苦者进行责备,而是要归还一种根本的自由——选择的自主权。这不是否定真实苦难的存在,而是揭示我们灵魂深处那种令人敬畏的能动性。
当你停止一味向外寻找痛苦的原因,开始审视自己与痛苦的关系时,转变的种子就已经播下。这需要勇气去直面自我,需要诚实去拆解那些我们赖以生存的心理叙事。
人生的课题不在于规避所有痛苦——那既不可能,也不可取,因为适度的痛苦是成长不可或缺的催化剂——而在于辨别:哪些痛苦是生命自然的组成部分,值得我们体验并超越;哪些痛苦是我们出于恐惧、惰性或对自身力量的无知,而悄然选择的位置。
当你收回那投向外部、期待世界为你改变的目光,转而向内发现自己选择的力量时,你便在痛苦的低语中,第一次清晰地听见了自己作为主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