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指自行采取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一般来说自杀有三个要素:自杀动机或者想死的念头,可能导致本人死亡的行为,死亡的结局。
三个要素程度不同包含与否区分出了6种不同情况的自杀:
1、自杀完成。有自杀动机,有导致自身死亡的行为,最终也造成了死亡的结局。
2、自杀未遂。有自杀动机,也有导致自身死亡的行为,但最终没有造成死亡的结局。
3、自杀企图。有自杀的念头,并开始了自杀准备,比如存储大量药物、准备刀具或绳索等,但尚未付诸行动。
4、自杀观念。有自杀的动机或者想死的念头,但没有可能导致死亡的行为,也没有开始自杀的准备。
5、类自杀或自杀姿势,他们本身不是以结束生命为目的,而是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以达到威胁、警告、使人妥协或者求助的目的。他们也有自我伤害,但会有意采取不足以致死的手段,只做出一种自杀态势。
6、伪自杀。没有自杀动机或想死的念头,有可能导致死亡的行为,造成未造成死亡的结局。
对自杀的认识误区
心理动力学观念认为自杀是一个人经历强大的心理刺激时所激发的内部冲突所导致。这种刺激使个体对他人或社会的敌意进行抑制,致使个体将对别人或社会的攻击转向自身。而社会学理论则认为社会压力与影响是自伤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这两种都曾被用于解释自杀行为。
但在面对自杀时,我们的头脑中常存在如下4种错误的信念。
1、自杀无法预知。在中国的农村,自杀者通常是妇女,通常她们所使用的自杀方式为喝农药,农药就用一些可乐饮料瓶子装着放在床底下。她们会在争吵时会当着亲戚的面喝下去,或威胁争吵对方要喝农药,但威胁无效,她们则会转身回家喝下农药致死。可以说,她们的自杀信息被她们传递得很清楚,还有一些人在自杀前已经可观察到有明显的事件发生、对象有明显的情绪改变,只是没有人愿意干预。
2、询问自杀意念会增加自杀的危险性,真正想自杀的人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在国内,不仅亲人、朋友,还包括医生在内,对向患者传递和询问关于死亡、自杀的消息均感避讳。但事实并非如此,多数处在无助状态下的人都希望获得人们的关注、帮助、特别是那些想用自杀的话语、行为作为交流的方式来表达情感的人。如前面当着人喝农药的妇女,那些在表皮反复划伤自己及威胁跳楼,让人打电话通知亲人或朋友的青年。
3、那些自伤的人只是在寻求注意、并不存在自杀的危险。出现此种情况,需要对自杀倾向的等级加以甄别,一个在与男友争吵后反复用刀片划伤自己表皮,留一点血,然后上街购物、到学校参加考试的女学生,其自杀的可能性就小于经常弄伤自己、酗酒、开飙车、在街头寻衅并尝试过不止一次自杀的人。但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一定程度上表明其有自杀的可能性,需要追踪注意。
4、失业和贫穷是自杀的主要原因,对此我们无能为力。这种简单的因果关系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严重的情绪反应在任何人群均可发生,自杀的行为也决不仅限于贫穷和失业。而一些简单的方式就可以防止自杀的发生,如前面所说的农药,就可以将农药添加一些气味浓、口感差的添加剂,这样自杀者就不会太容易愿意喝农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地方设备的完善,使得施救可以及时,比如洗胃机等。当然应激事件后,如果家属朋友具有判断和评估情绪的知识,也可以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自杀的发生。
尤其是要指出的是,人们通常认为小孩是不会自杀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最后,只要救助及时,应该生命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