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恐怖症也叫广场恐惧症,是焦虑症的一种。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开阔的地方停留而产生的极端恐惧,因为要逃离这种地方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会令人感到尴尬的。
一般如果要判为广场恐怖症会包含如下的点,
一、对下列5种情况中的2种及以上感到显著的恐惧或焦虑: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例如,汽车、公共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
2、处于开放的空间,例如,停车场、集市、桥梁。
3、处于封闭的空间,例如,商店、剧院、电影院。
4、排队或处于人群之中。
5、独自离家。
二、个体恐惧或回避这些情况是因为想到一旦出现惊恐样症状时或其他失去功能或窘迫的症状。(例如,老年人害怕摔倒,害怕大小便失禁)时难以逃离或得不到帮助。
三、广场恐惧情况几乎总是促发害怕或者焦虑。
四、个体总是主动回避广场恐惧情况,需要人陪伴或带着强烈的害怕或焦虑去忍受。
五、这种害怕或焦虑与广场恐惧情况和社会文化环境所造成的实际危险不相称。
六、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通常持续6个月。
七、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八、即使有其他躯体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帕金森氏病)存在,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也是明显过度的。
九、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例如,不能仅限于特定恐怖症,情境性的症状;不能只涉及(社交焦虑障碍)中的社交情况;不仅与(强迫症)中强迫思维,(躯体变形障碍)感受到躯体外形或瑕疵,(创伤后应激障碍)中创伤性事件的提示无,或(分离焦虑障碍)的离别等相关。
注:无论是否存在惊恐障碍都可以诊断为广场恐怖症。如果个体的表现符合惊恐障碍和广场恐怖症的诊断标准,则可同事给予两个诊断。
资料来源DSM-5